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主要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相关关联交易。
2025年10月24日,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翀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赞同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其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承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60,406.99万元,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5,156.65万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披露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万元,占预计金额的73.17%;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9,129.86万元,占预计金额42.36%。具体如下: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真实的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可以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为本公司直接控制人,持有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林纸”)55.92%股份,并直接持有公司14.79%的股份,泰格林纸为本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持有本公司28.81%股份。本公司与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广东冠豪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珠海金鸡化工有限公司、珠海红塔仁恒新材料有限公司、龙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诚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人中国纸业控制。另外的关联方为泰格林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能实施影响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有关关联关系的规定,以上关联方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与其产生的日常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林浆纸生产、开发及利用;重要工业品生产资料 的投资开发;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水泥、 化轻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及其制品、服装、 纸张、橡胶、轮胎、机电产品、电线、电缆、汽 车、苜蓿草、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销售;进出口 贸易;与物资开发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煤炭、焦炭批发、零售;市场营销策划。
纸浆、机制纸及纸板制造,林化产品的研究开发、 生产、销售,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港 口装卸及物资中转服务(不含运输)。
废旧物资的回收、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环保科 技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
制浆造纸机械及备品配件的加工制造,设备安 装、调试、维修,普通机械及配件的设计。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制浆和造纸 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 险化学品经营。
新材料研发技术;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 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 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纸制品制造、销售;化工产品营销售卖; 热力生产和供应。
生产销售热敏传真纸原纸、无碳复写纸原纸、CF 纸、转印纸、CCK离型原纸、食品级防油纸;资 源综合利用(发电))(许可发电类至2030年 10月08日有效);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煤炭销 售。
纸制品、纸浆、煤炭及制品、木材、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 料、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销售; 固体废物治理;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港口理 货;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 理;国内船舶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 服务;物业管理。
工业级过氧化氢、食品级过氧化氢、电子级过氧 化氢、化学试剂级过氧化氢、过氧化氢消毒液、 工业级聚合氯化铝、食品级聚合氯化铝、环己甲 酸、甲醇、三氯化铝、三氧化铁、氢氧化钠、硫 化钠、过氧化氢专用钯催化剂以及国家法律法规 政策允许的林化产品生产、销售,过氧化氢及其 原材料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
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高档包装纸板,以及包装材料 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纸浆、纸及纸制品、 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电器机械、普通 机械、矿产品(不含贵金属矿)的批发及进出口 业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 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 环境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 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销售代理;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 上市企业)。
纸制造;纸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 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 口;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煤炭及 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 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 润滑油销售;炼焦;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肥料销售;木材加工;木材销售; 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 贵金属冶炼;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 器械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再生资源回收(除 生产性废旧金属);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停车场服务;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合 成纤维销售;船舶销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 理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气设备销售; 汽车销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 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
纸浆制造;纸浆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 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 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材料研发技术;塑料制品 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 造、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 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木材销售;木材加工; 林业产品营销售卖;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金属材 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橡胶制 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企业管理咨询。
中国纸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煤炭供应、浆板、化工品、备品备件、采购服务、材料等。
公司向泰格林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为水、电、汽、浆板、材料及劳务,除上述产品、服务外,泰格林纸要求的、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可提供的别的产品、服务。泰格林纸向企业来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为备品配件、制浆造纸化学品及相关助剂、机械加工、物流运输、装卸劳务、浆板、煤炭、废纸,除上述产品、服务外,公司要求的,在泰格林纸依法生产经营活动中可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服务、绿化环保、监理、仓储运输、材料、印刷等别的产品、服务。双方在向对方提供产品和服务时,包括泰格林纸及其子公司或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4年4月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双方(包括中国纸业及其子公司或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各项产品或服务的费用应按公正、公平、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如有国家规定的强制价格,则按国家规定价格执行;如无国家规定的强制价格,则参照适用的市场行情报价。
2024年4月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泰格林纸与公司的子公司或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产品、服务的价格确定原则为:商品供应及服务应遵循按市场行情报价商定原则,双方互相提供的各项产品或服务的费用应按公正、公平、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
公司向岳阳英格瓷安泰矿物有限公司购销产品、提供劳务、出租,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各自拥有对方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以上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经营需要而有几率发生的必要的和持续的交易,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依据市场行情报价协商定价、公平交易,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公司主要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相关关联交易。